我們陳光復真的很氣。很氣老高。繼幾天前的福朋喜來登同桌吃飯,老高和陳光復應了有緣千里來相會,不是冤家不聚頭這句話,又在議長的會客室碰面。這回坐的很近,有點促膝的樣子,但只有縣長在長談。
應該說是長罵才對。陳光復臉紅脖子粗,拉大了嗓門,一路批說,「有這樣的記者」亂報導,寫了他三百多天,都不是事實,這種水準很差的記者,是他從長眼睛、長眼睫毛開始就沒見過。
我們光復兄罵到慷慨激昂時,在場的議員眼睛全往老高這邊瞧,意思是光復兄罵的是老高這傢伙。但沒想到,我們澎湖老陳兩三次強調,他沒有指誰。也就是說,光復兄罵了大半天,不是罵坐在他對面的老高,而是別的爛記者,害老高浪費了一身冷汗。
我們光復兄罵到激昂處,語聲震天,老高還以為自己誤闖了縣長室,一度想站起來逃跑,但擦亮眼一看,老高確實是在議會,而且身處議長室。怎麼我們光復兄,把議長室當成是縣長室了?
不過這都是小事。老高找罵挨,活該。但是,我們光復兄倒是講了一個很值得探討的話題。得提出來供大家參酌,增添茶餘飯後的興致。
陳光復說,有記者亂寫,說他叫一級主管到他房間,幫他熨衣服。陳光復這話剛說完,在場的議員有人就發話了。議員說,縣長說的不對,人家記者寫的是,有個一級主管幫縣長熨衣服而已,沒有說縣長叫這個一級主管去縣長房間熨衣服,這差別很大。不能亂說。
這段對話很有意思。一是顯示,我們光復兄確實對於老高寫的熨衣服說,非常生氣。二是我們光復兄痛責老高亂寫亂報的同時,自己對老高寫的漫談內容,也是亂說一通。三是,陳光復說的,一級主管「到他房間」熨衣服的事,因為老高沒這麼寫,而且好像也沒有其他記者寫過,那麼究竟是出自何處?就比較有趣。
從這件事,老高敢肯定講,我們光復兄還是只適合當縣長,不能當記者。因為,光復兄在文字掌控的能力上,有所欠缺,而且對於經歷或聽聞的事實,轉述能力不是很好,居然能把簡單一句一級主管幫縣長熨衣服,轉述成一級主管到縣長房間熨衣服。
這要是老高的衣服被熨的話,那可就慘了。假設說,是老高一個手下想抱老高大腿,主動在他自己房間內,幫老高熨衣服,這還可能讓老高的太座大人,覺得臉上有光。
但萬一要是變成老高這個所屬,跑進老高住的飯店房間裡,很努力認真的幫老高熨衣服,那麼老高的太座會怎麼想?她要不氣的拿可口可樂瓶子砸老高,我就跟你姓。
在這裡,老高可得提「曾參殺人」的典故,提醒我們光復兄。絕對不要逢人就提熨衣服的評論。特別是,絕對不能隨口就說,有記者寫說,他叫一級主管到他房間,幫他熨衣服的事。否則以「曾參殺人」的典故,話講多了,可能人家會認為,真有一級主管到縣長房間熨衣服。這可不太妙。
同時,老高也要請光復嫂,一定要穩住,不要聽光復兄亂說什麼一級主管跑到縣長房間熨衣服。絕對沒這回事,老高保證。不相信的話,麻煩再看一遍老高漫談,裡頭寫的清清楚楚。
至於我們光復兄為什麼會看走眼,講錯了,老高可不敢亂猜疑。有膽量,你們自己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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