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不到8百多萬元尾款 包商壓力沉重 顏嘉弘批公僕刁難 工程完工驗收5個月縣府遲不付款
議員顏嘉弘昨天質詢指出,某負責文創園區工程的廠商,在完工並於今年1月8日通過縣府驗收後,至今已5個月,縣府建設處遲未付款;經追問,承辦人也不說明原因,任廠商漫無期限地苦等。他說,此不但嚴重損及與公部門打交道的廠商權益,而縣長陳光復一再標榜的強化便民服務,也因此破功。
顏嘉弘又舉了兩個例子,直指陳光復標榜的「強化便民」,已經破功。他說,為了協助民眾申請營業設立,他還先行上縣府建設處網站查詢;網站標明需提具申請書2份。結果到了縣府,承辦人卻要求要有3至4份。另外,縣府的入口網站首頁,列有「澎湖海上花火節」,他當場請議事人員操作,卻是怎麼樣也點不進去。他不能接受,澎湖如此重大的年度指標活動,縣府的行銷竟如此漫不經心。
顏嘉弘指出,廠商依規定向政府承攬工程或採購,雙方的權利義務早就規範清楚;日前縣府主計處在工作報告時,還強調落實「5日付款」的機制。但有民間業者向他陳情,其負責的篤行十村附近的文創園區,早在去年底就完工,並在今年1月8日通過縣府驗收。但工程尾款達8百多萬元,經請款後,縣府建設處不願說明,至今不願付款。他質疑,中間有無涉及不法,或不可告人之處?
顏嘉弘說,該工程總金額為2千多萬元,得標商在與縣府簽約時,還繳交了2百多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依法在工程完工後,應該退回給廠商。包商在如約完工後,在1月8日通過驗收,即向建設處請款。請款金額包括工程尾款6百多萬元,以及履約保證金2百多萬,縣府應支付8百多萬元。
但在請款一段時間後,縣府始終未通知廠商。原以為公部門作業有其流程,包商本不以為意,只是放在心上。但後來實在拖得太久,經多次向建設處承辦人詢問,承辦人不但未給任何交待說明,反而要他們繼續等候。顏嘉弘說,至今已經5月底,還是沒有消息,因此透過質詢正式向縣長告發,要求縣府深入追查有無不法?
又表示,8百多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有過財務缺口需緊急弭平的人,都知道追錢的痛苦。縣府公務員不能將心比心,已經造成廠商沉重的財務壓力。
他說,這是發生在陳光復上任後的事,可不能再推給前朝。而縣長在首次施政報告時,還一再強調要強化便民措施。他當場質疑,這就是所謂的「便民」嗎?他希望相關單位啟動調查,為何不願付款給廠商?為何一再刁難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