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酗酒後駕車,是很多家庭的痛。那些被車撞的家庭,或因家中生活支柱受到傷害,難以維生,或因至愛喪生,傷心難過;而這些酒後駕車的人,輕則賠上十幾、數十萬元,重則入獄坐牢,賠進人生的全部,令家人痛心。
幾乎所有的人,尤其是清醒的時候,都知道這個道理。但是酒興一起,三杯黃湯下肚,什麼痛啦、傷啦、罰款,都被酒精麻醉到九霄雲外去了。喝酒後,歌可以唱,舞照樣跳,車還是照開。
老高剛在社會起步,有位長官什麼都不愛,就愛上北投喝酒。而且喝酒必茫,茫後照樣開車回家。第二天上班見了面,這位長官總是摸著頭,感嘆喝酒傷身,不能再喝了。可是,只要天色稍暗,夜幕低垂,他老哥就又開始找人,準備再開桌喝酒了。
酒喝到身上所有指數都有問題了,車子也撞過安全島了,我這位長官還是沒撞醒,還過著喝酒的日子,直到肝病上身而去世。長官的家人說,還好,喝死自己,沒害到別人。
老高有位相當優秀的同事,跑政治新聞是一把寫手。但他只要喝起酒來,天下他最大,有沒有打過總統,我不知道,但院長級的,他就捶過。至於酒後開車撞車、撞安全島,睡到排水溝的事,不勝枚舉。
為了解決他與酒的關係,報館長官用心良苦,把他調到南部當主管,要他遠離立法院那個酒國。但是,南部立委多、酒友更多,照喝不誤。老高有次到南部開會,當面勸他少喝,免得出事。
為了讓他離開南部酒圈,再調他回北部某個地方當主管,還是沒用。有一天,終於出麻煩了。幾個立委中午和他喝酒,他也不管三七廿一,醉後照樣開車,就在上班途中,撞了一對共乘機車的父女。
工作沒了,也被法院判刑,還賠了三、四百萬元。還好,他終於清醒,再度拿起筆桿,仍然是寫手。前一陣子馬王政爭,老高很高興看到他成配角之一。
這位同事可以選擇更早清醒,趨吉避凶;每個酒國英雄也都可以選擇更早清醒,可以早一步戒斷酒後開車的惡習。但他們都非得要把自己弄到了傷人又傷己的地步,才知道覺醒。這就是酒的潛在毒性。
老高雖然不喝酒,但經驗很多酒攤,見過各種酒友,更見識過酒精改變人性的諸多實況,在此提出給大家參考。
一是喝了酒,見女人就撲的,絕對要戒酒。老高不僅曾見過某中央機關首長,三杯酒下肚,猛撲老高報社一位女主管,還看過我的一個記者,酒後連女的主任都敢上下其手的。這樣酒品的人,要不戒酒,終究要死在女人與酒。
二是幾杯黃湯下肚,會暴衝打人的,也絕對不能喝酒。類似這種酒品不好,喝了酒會打人的,老高看過好幾個。打殺了人的,進監獄坐牢;被打被殺的,送火葬場了。
三是喝酒後,堅持要自己開車的,在戒酒與不開車間,得做一個明確的選擇。這絕對不是因為酒後開車會被開罰單,送法院,而是酒後開車可能造成的災害,實在很難想像。
不是老高危言聳聽。絕大多數犯罪,都有特定對象,但酒醉後把車子開上馬路,任何不特定人,你、我,張三、李四,都可能被害。望安那個老是酒後駕車的人,算是走狗屎運,沒肇大禍,但不是每個人都會踏到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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