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老高批評陳光復破格用陳明山的事。經常在縣長室走動的技士吳登聰,可能是護主心切,用一些人身攻擊的字眼,也暗罵老高。吳登聰還帶著鼓動、恐嚇意味的語句,要國中以下的人,到澎時問吃飽了沒。
像吳登聰這種罵老高,或者語帶威脅嗆老高的人,真的不少。這就是當一個敢揭弊、敢批判有權力者的宿命,老高從來不會怨嘆。因為,老高這個記者,當得和大多數記者不一樣,經過的風雨險難,很少有記者遇過。
北京天安門事件,老高臨危受命進入北京採訪,待了38天。被北京公安局的傢伙嗆過非法採訪;半夜被六名武警持衝鋒槍押著搜索。但老高照樣帶著世界各國的記者,到中共的國家安全部等各個單位,抗議他們逮捕台灣的記者。
年輕的時候,台北、桃園兩個幫派大火併,當場死了三個人,老高深入挖掘,指名道姓報導一個幫派老大涉案。有一天,兩個小弟找老高,說他們老大要找我喝茶。老高跟他約好時間,晚上10點一個人走進他們的堂口。那堂口的兄弟排場,老高至今記憶深刻。
從惡言責問開始,到最後這個老大說:高仔,你這個人不錯。然後老大一路相送出堂口,他的兄弟此後在街上碰到老高,都哈腰叫老大。沒別的原因,就只因為老高跟他講,老高寫的內容都有憑有據,如果因為你是老大,我就不敢點名寫,那麼我老高寫的其他人,都是倒楣鬼了。當然,那時我不是自稱老高,還沒那麼老。
講這些想當年的老故事,沒別的意思,就是要告訴所有的人,老高不是藝高人膽大,而是命賤不值錢,實在不值得嗆聲、威脅。而說實在的,要不是老高行得正,寫稿子有憑有據、就事論事,從不做人身攻擊,老高新聞這行飯就吃不到今天。
就事論事,是寫評論的要素。說俗一點,就是寫稿子罵人,必須就事論事,而且這個事,還必須與公共利益有關,否則就會吃上誹謗的官司,再加上民事損害賠償。
吳登聰,以及一些支持陳光復、陳明山的人,可能討厭、不贊同老高對陳光復與陳明山的批判,但是,老高的批判,都只是針對陳光復破格任用陳明山的作法,均屬公共利益範疇。老高從未就兩陳私人的領域,說三道四。因為老高知道,挑人家私領域的事,就逾越了分寸,也會觸法。
就吳登聰以及一些兩陳支持者,指摘老高及澎時的話,老高用粗淺的法律知識,可以確認是觸了法,或者侵犯私領域。吳登聰不相信的話,不妨咨詢一下律師,看看老高說的對不對。
老高絕對不是藉此來壓制吳登聰的反老高言論,而是希望吳登聰能少花些時間在縣長室走動,多用點精神及時間,看看一些寫作的書,研究如何提升批判老高的水準,然後再狠狠的幫陳光復,或者陳明山,點評老高的不是。
如果吳登聰找不到合適的寫作參考書,老高可以開課傳授。這點,老高絕非吹牛。老高不僅在台北的報館教過許多記者寫作,還曾經在幾個新聞研究所,講過寫作實務。老高教過、帶過的小老弟,目前遍佈台灣各新聞媒體,而且官位不小,肯定都比吳登聰大。
說吳登聰可能沒什麼效用,老高得講講陳光復。我們光復兄如果真為吳登聰兄弟好的話,最好檢討他對吳登聰的偏愛,勸吳登聰多待在該待的地方,別老往縣長室跑。
而且陳光復也得勸勸吳登聰,別講些五四三的東西,免得護主不成,反而怎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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