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楊曜立委向警方關切少年持鐵管無照行車的案件,前幾天,澎湖縣警察局發布了一則說明新聞稿,順著楊曜立委的說法,指稱楊曜立委未影響案件處置,打電話給光明派出所所長,也只是要所長對該案謹慎認定處理云云。看了這則新聞稿,老高不得不感歎,我們立委給警方的壓力真的有夠大。
可以說是經驗談。老高向來認為,我們的立法委員是台灣最大的關說施壓者。不要講說是立委大人本身出馬,就是立委身邊的小助理,扛著立委的招牌,照樣可以對各個機關的首長,大呼小叫,壓力蓋天。
楊曜立委向馬公警方關切少年案件,並企圖透過找分局長到立法院備詢的手段,而給予壓力的事,不是老高為基層官警報不平的第一次。幾十年前,立法委員朱高正當紅的時候,老高就曾為了警方高層犧牲基層員警,扭曲正義的事,一路窮追猛打,讓打了基層員警的人付出代價。
這件事發生在民國78年3月初的凌晨。立委朱高正和他的助理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星辰酒店喝酒。一個叫李登傑的演員因為向朱高正敬酒時,朱高正只喝白開水,雙方打了起來。士林警分局警備隊人員趕到處理時,也被打紅眼的李登傑又打又扯,受了傷。
事發後,朱高正、酒店都要大事化小,不想追究。於是,員警被打傷的部分就被犧牲了。警方高層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只用社維法前身的違警罰法,從輕處理了事。老高認為這事太扯了,就開始追究。
士林警分局就說了,涉案人當時是在「酒醉」、「無意識」狀態下,加上警備隊員也沒受什麼傷,又考慮警民關係,才只依違警罰法處罰。當時,士林警分局長還找老高好說歹說,希望老高能體諒他們基層的困難,不要再追這件事。
但老高不僅寫了一則依法論法的稿子,說明妨害公務的構成要件,批判警方犧牲基層員警的權益,及法律尊嚴,老高還促請士林地檢署首席檢察官,指派主任檢察官主動偵辦。後來,涉案的演員被依妨害公務起訴,並被判刑。
幾十年後的今天,老高從楊曜立委的關說疑雲案,又在澎湖縣警察局的這則說明稿,聞到了警方屈從立委威勢及壓力的味道。就以楊曜到馬公警分局中庭的過程來說,楊曜有沒有下車站在中庭,警方都未明言,只以楊曜開車來,表示要至他處用餐即離去,模糊帶過。讓人家以為楊曜是跑錯用餐的地點,才不小心到了分局。
至於楊曜立委打電話給光明派出所所長、警察局公關科長,究竟講了什麼,有沒有強硬關說洪姓少年的案件,只有他們三人心知肚明。警察局可以順著楊曜的說法,唱高調說是為了修法,照顧人權。如果想亂扯的話,也可以說他們在研究洪姓少年的鐵管,對馬習會有沒有影響。
施壓及關說是不具固定形式的。不論立法院最近是否正審查警政署預算,就算平常時候,突然有楊曜立委為了洪姓少年持鐵管無照行車的事,找縣警局副局長、馬公分局長,又發函找警政署派員去立法院備詢,警政署長官難道不會電詢或責怪澎湖警方惹了立委?當然會。這就是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