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報報導「每票兩千賄選 每人一千六徵學生當志工 」,澎湖地檢署昨天表示,候選人陣營或輔選團體僱用民眾從事勞務,但其勞動內容與對價顯不相當者,恐構成賄選行為。
澎湖地檢署表示,對於即將來臨的「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除積極從事各項反賄選之宣導外,並與轄區內調查、警察、政風等機關展開各項查賄作為,如一旦發覺有涉嫌賄選之不法事證,絕對依法偵辦。
檢方指出,往例選舉期間候選人運用之選舉花招百出,候選人陣營或輔選團體在從事相關競選活動時,如僱用民眾從事勞務,但其勞動內容與對價顯不相當者,依據最高法院檢察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決無罪案例彙編」,賄選犯行例舉(經法務部100年11月14日法檢字第1000003316號函准予備查) 所示,屬於「假借聘雇名義,發放薪資、工資、顧問費或其他津貼」,恐構成賄選行為。
澎湖地檢署提醒全體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時,應遵守相關法律的規範,除不從事金錢賄選外,並避免不實之惡意攻訐,共同支持營造一個公平乾淨的選舉環境。地檢署更鼓勵全體選民發揮公民責任,如有賄選情資請踴躍提出檢舉,除可將意圖不法者繩之以法外,一旦查獲更能領取高額之檢舉獎金,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024-0990800-024-099 FREE撥通後按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