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縣長王乾發任內,因常進行縣有地標、讓售,飽受外界批評是在「賣祖產」充裕縣庫。按照縣府在這次議會會期中的提案看來,似乎新朝政府也不遑多讓;縣府一口氣提出1萬1千3百多平方公尺的縣有土地讓售,依公告現值評估,至少有8千萬以上的賣地所得。賣地似已成為縣府理財之道的主流。
縣府自有財源有限,標售或讓售縣有公有土地,成為縣府近年來籌措財源最有利的工具;王乾發任內的處分公有地作法,常被外界批評是在「賣祖產」過日。但即使在縣長換人後,從縣府在本次議會臨時會中,一口氣提出13筆縣有地,共9件土地標讓售的提案看來,賣祖產之說,更有過之。
縣府財政處提出的縣有地出售,有包括在馬公、虎井以及七美的土地。其中有8案8筆土地是因民眾有需求而被動讓售;另有5筆位在馬公精華區的公有地,則是縣府主動標售,此標售案的土地收入依公告現值計算,超過7千萬元。直逼9個案子總收入的9成。
縣府預定售出的縣有地,分別為標售馬公段2666-9地號等5筆縣有土地、讓售馬公市北澳段685地號縣府所持2分之1的土地、讓售馬公市井垵西段803地號縣有地、讓售馬公市井垵西段805地號縣有地、讓售馬公市井垵西段815-2地號縣有地、讓售馬公市井垵西段859-2地號縣有地、讓售馬公市虎井段1223-29地號縣有地、讓售七美鄉七美二段820地號縣有地、讓售七美鄉七美二段820-1地號縣有地。
總計所有準備標、讓售的縣有土地,達1萬1千3百零4.55平方公尺;若依104年土地公告現值來估算,總價值超過8千47萬元。其中光是5筆馬公段主動標售的土地,就值公告現值7千1百43萬9千6百元。一般認為,實際標出去後,應該還不只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