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垵男子林世立是怎麼遇害的,現在還是個謎。已經到案的洪進郎、劉全利兩名嫌犯,說是洪進郎順手拿樹棍,一棍失手打死了林世立。但法醫剖驗林世立的屍體,卻發現林世立是窒息致死,也就是俗話說的悶死。真相究竟如何,仍有續篇。
任何命案,不僅是的人能供述情節,死人、現場跡證也會說話。活著的人,就不待贅言,死的人不是張嘴說話,更不是透過什麼託夢、附身說話,而是用身上留下來的犯罪傷勢、痕跡,告訴辦案人員,他是什麼時候,又是在什麼狀況下遇害。
現場跡證說話,也是用兇手、被害人等,留在刑案現場的痕跡,告訴辦案人員,他們在這個現場做了什麼,留下了什麼。最後,用這些跡證能印證什麼。
本月14日中午,魚販洪進郎和西嶼國中體育老師劉全利,認為高利貸債主林世立倒地死了,起意合力把林世立的屍體抬上劉全利的轎車,載到東昌營區較深入而且人跡不至的山坡丟棄,圖的就是隱藏屍首,不讓人發現他們的犯罪。
不僅是劉全利和洪進郎。很多人也相信NO BODY NO CASE這個規則,認為沒了屍體,就不能證明他們殺人。而以白沙警方在林世立屍體出現前,僅以失蹤人口追查,就可以知道,劉、洪兩人的藏屍作法,是有相當作用。
大約3百多年前,英國有個官員失蹤了,警察認為是某三個人殺害這名官員,就依一些所謂的證據,再加上刑求取得的認罪供述,將這三人定罪並以絞刑處死。沒想到隔不久,這名官員活生生出現,說他是被綁架到土耳其當奴工。
由於英國又曾發生一件著名的肯登驚奇案件,也是一名富商失蹤,警方拿出一些證據,認定富商的家僕一家三人殺害富商,送由法庭判死。當這三人被絞刑死亡後,富商突然活著回家。
受到這些事件影響,英國採行多年的無屍首,無兇案的刑事政策。一直到廿世紀,因為不斷有人試圖以酸液溶解屍體等等各種毀屍滅跡的方式,逃避追訴,再加上刑事鑑識科學日興,英國等西方各國,才逐步取消這個規則。
命案有幾件最關鍵的要素,一是屍體,二是兇器、三是現場、四是動機。林世立失蹤時,僅有動機可尋。屍體出現後,連帶有了現場,目前只有兇器仍不見影子。
林世立的死,按洪進郎、劉全利的說法,是洪進利拿樹棍打林世立頭部一下,林就噴血倒地死了。單從營房現場留下的血跡,以及週邊的噴濺痕,有可能林世立倒地時,頭部重落地,血又噴了出來。但也有可能,林倒地後,又被棍擊。
但這還不重要,法醫剖驗除了發現林世立的頭顱有外傷及出血,還認定這些外傷不是致命傷,真正造成林死亡的是窒息。至於怎麼窒息的,那就是全案最緊要的部分。
老高以前採訪刑案,就曾見過沒打死,或者開車沒撞死,又動手將人悶死的案件。雖然剖驗林世立的法醫研判,有可能林世立只是被打昏迷,沒死,被劉全利與洪進郎兩人丟到山崖時,因為口鼻朝下被土石悶死。但是,洪進郎、劉全利,可不可能一不做二不休,將林世立悶死,也值得懷疑。
老高看過多件掩口鼻、掐頸部悶死的剖驗,通常都會造成口唇、頸部產生皮下瘀血。如果屍體保持完整,手術刀一切開皮膚,會看到血塊。但因林世立臉部已腐爛,口鼻、前頸部應該難以找到悶死的皮下瘀血。未來,如何悶死,就必須靠檢察官及辦案人員如何從兩名嫌犯身上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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