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起 機車違停大執法 未依規定停放者? 開罰600至1,200元 ?陳慧玲建議先做好配套

早在1月間,縣長賴峰偉就宣告,將從5月1日起,加強馬公市區的機車違停取締工作,未依規定停放,將開罰600至1,200元。

由於縣府去年執行取締汽車違停,引發民間不少反彈聲浪,這一波取締機車可預見仍將會有阻力,但還是有民眾支持這項政策,認為可以整頓市容。

賴峰偉指出,去年經過一整年交通整頓,目前市區汽車違停、租車行佔用車格情況已明顯改善,但仍有不少機車騎士隨便停車,不僅阻礙人行道,也破壞市容。

因此,縣警局印製「機車停放好、市容好整齊」貼紙,從1月宣傳至今,宣導貼紙已貼超過1,500張,顯示違停嚴重程度。

賴峰偉呼籲,目前還是宣導期,但習慣機車亂停的人要注意了!4天之後5月1日起,澎湖將加強取締機車違停;未依規定停放者,波麗士不再客氣,貼紙換成紅單,違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縣警局也指出,正確的機車停放方式,必須完全符合「停在停車格內」、「車頭、車尾不超出停車格」、「不得橫放、斜放」等條件。希望民眾能遵守。

議員陳慧玲指出,馬上就要開始取締機車違停了,在停車格可能不足之下,想見的紛爭必會出現,尤其是在舊市區商家集中的地方。

她建請縣府,取締之前至少應先做好以下的配套措施:

1、確實盤點市區所有店家及住戶的停車需求,適當增加機車停車空間,達到每輛機車皆有格可停的目標。

2、重新劃設所有機車停格線為統一式樣,用心規劃讓所有停車空間皆能停入更多的機車,並能顧及美觀。

3、開發市區周邊的機車停車區,在旺季能容納遊客所租機車,再有系統引導遊客徒步進入馬公商圈,促進商圈發展。

  • 4天後,機車再違停就要開罰。(鄒秀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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