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慧玲質疑建設處用抽籤方式補助青年創業太誇張。(李三祿攝)
議員陳慧玲曾在本次縣議會定期會中,針對縣府建設處「青年創業推動計畫」提出質詢;她雖然認同縣政府提供青年創業協助的良善美意,但最終核定是否通過補助申請的標準,竟然是用「抽籤」方式,令人傻眼。
建設處的青年創業推動計畫,目的為鼓勵澎湖縣青年創業,總補助款共300萬元,在申請補助的業者中,預計補助15家業者,可獲得補助20萬元。只要5年內於澎湖縣成立、設稅籍的公司商號,且負責人年齡介於20至45歲,就可以提出創業提案。
陳慧玲指出,縣府只針對提案內容的項目經費、分配款項 是否符合規範進行審查,若以上要件都符合,即可通過初審並進入決選;若參與的廠商提出了相當完整的計畫內容、且有高度可行性的提案,最後卻因為運氣不好,沒有被抽中補助對象,難免讓人感到遺憾無奈。
陳慧玲認為,縣府規定抽出前15家為正取廠商,第16至20家為備取廠商,若正取廠商放棄簽約或補助款尚有餘額,則由備取廠商依序遞補;這種全憑運氣,不論內容良窳的作法,簡直是貽笑大方。
更何況,通過初審的廠商多達46家,就代表這些廠商全都符合申請資格,是值得縣府給予補助的廠商。具有補助資格,最後卻需要仰賴「運氣」來抽籤決定是否能得到補助,這是值得縣府說嘴的「輔導青年創業」模式嗎?有多少遺珠之憾,縣府根本沒有深入了解,也不願廣納建言。
陳慧玲強調,建設處這種創業推動計畫有失公允,難以服眾,而且能否對澎湖青年創業產生實質助益,實在令人疑惑。
她說,政府的資源來自人民納稅錢,主辦單位卻有靠運氣抽籤決定補助對象的思維,不免讓人對這種懼怕承擔責任的縣府,在施政能力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
陳慧玲建議,參與送件申請補助的所有案子,縣府應該透過甄審委員會,依照評分標準進行評比,並依得分次序列出前15名補助對象,才能達到既定目標;透過抽籤決定廠商,有如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