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肇事拖行機車逃逸 駕駛緝捕到案

●縣道203線與縣道202線岔路口發生自小客貨車闖紅燈衝撞女騎士拖行,導致機車卡在車輪下。(馬公警分局提供)

 1日晚間1116分,在縣道203線與縣道202線岔路口(東衛段),發生1起自小客貨車碰撞機車肇事,且拖行機車後棄車逃逸的交通事故;經警方積極追緝,已將自小客貨車駕駛人緝捕到案偵辦中,全案依A2類(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程序處理。

 縣府警察局馬公分局調查指出,81日深夜1116分,呂姓女騎士(約30歲)騎乘機車在縣道203線與縣道202線岔路口機車待轉區停等,綠燈時起步往安宅方向行駛,1輛自小客貨車闖紅燈,沿縣道203線馬公往縣道202線東衛方向行駛發生碰撞後,機車卡在車底被拖行,自小客貨車駕駛棄車逃逸。

 由於女騎士被卡在車底拖行,自小客車駕駛卻未先救人,反而因往前行駛受阻而棄車逃逸;機車騎士雖手腳多處擦挫傷,但意識清醒,機車騎士無飲酒。

 警方到場後,經熱心民眾報案指稱肇事車輛駕駛人逃逸方向,已積極追緝自小客貨車駕駛到案中,釐清意外發生責任歸屬,全案依A2類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程序處理。

 馬公警分局嚴正呼籲鄉親,駕駛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經岔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