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走私最多制式子彈 貿易商一審判6年8月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報導)刑事局破獲史上最多走私制式子彈案,國際開發公司陳姓負責人以進口霰彈為由,夾帶10200顆制式子彈欲出售賺取暴利,其中多為9釐米子彈,高雄地院依槍砲等罪判68月。

 陳男偵查時辯稱是軍火商寄錯,但檢警查出RC牌霰彈標準包裝盒是110盒,遭查獲的貨櫃卻是上下2盒是霰彈,中間夾帶6盒非法9釐米子彈;從包裝夾帶方式及數量來判斷,均屬刻意裝填,難認是誤裝導致。

 另外,陳男落網後一度刪除與軍火商電子郵件,還要求重開發票,偽造不實運費資料,法官據此認為陳男為圖牟利,竟走私龐大數量子彈。若子彈流入民間恐造成嚴重社會治安問題,幸警方早有線報及時在海關攔阻;且陳男湮滅罪證,足證毫無悔悟之心,據此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運輸子彈罪重判6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200萬元,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在高雄經營精品公司的39歲陳男,1098月間受嘉義市體育會射擊委員會委託代理,向內政部警政署遞件申辦進口射擊運動槍支彈藥,取得從賽普勒斯共和國進口的83,300RC牌霰彈,但陳男卻以合法掩護非法,趁機夾藏9釐米子彈99,700顆及380 AUTO子彈500顆,合計私運進口子彈10200顆。

 檢警獲報後,同年1029日報請海關人員開箱查驗,並當場搜出陳男未申報的10萬多顆子彈,檢警並於隔天在桃園市某間飯店內拘提陳男到案,警方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把陳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後將他起訴,建請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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