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峰偉率洪慶鷲和薛文堂視察媽祖文化園區。(縣府提供)
(記者李三祿報導)澎湖媽祖觀光文化園區第1期銅像工程,預計10月20日完成啟用,縣長賴峰偉19日下午率副縣長洪慶鷲與工務處處長薛文堂至園區視察,同時了解第2期瞻仰大道、紀念品區及第3期區周邊工程進度,對於這項民眾期盼的工程深具信心。
賴峰偉視察工程時表示,陳光復任內粗暴停建大倉媽祖,導致民眾怨聲載道,而且縣庫損失約3億元,甚至陳光復一度想將已鑄妥的銅像融成廢鐵,其思維行徑猶如極權國家獨裁者,因此很多鄉親擔心,萬一陳光復當選下屆縣長,可能會拆除媽祖銅像。
他強調,陳光復是媽祖文化園區最大障礙。他說,縣府好不容易將堆置在彰化倉庫的媽祖重新組裝起來,但園區第2期尚有陳光復引進遠航「重光開發案」在訴訟中;請鄉親睜大眼睛看看,陳光復在澎湖留下一堆爛尾樓,現在還好意思回來選縣長?
賴峰偉指出,108年9月他到彰化了解媽祖銅像狀況時,看到媽祖神像四分五裂棄置地上,令人不捨。由於媽祖是討海人最重要的心靈寄託,漁民生活又與媽祖息息相關,所以和議會充分討論後,決定續建媽祖文化園區,完成眾多鄉親的心願。
又指出,100年縣府規劃在大倉島設立「媽祖文化園區」,設置高48公尺的媽祖銅像;加上基座18公尺,總高度達66公尺,是世界最高的媽祖銅像,可環視澎湖內海,帶動觀光發展。101年12月25日,議會審議通過全案5.5億經費。
賴峰偉說,104年3月17日,甫就職澎湖縣長83天的陳光復,在未經議會同意下,宣布停建已執行超過一半的「大倉媽祖文化園區」,導致縣府損失銅像統包1億7,000萬、土方工程6,000萬、專案管理1,500萬、仲裁賠償5,000萬,總計2億9,500萬。
由於陳光復對大倉發展置之不理,讓媽祖銅像流落外地近7年,這期間縣府總共繳交800餘萬元租金。因此,108年9月議會和縣府先後至彰化考察大倉媽祖銅像存放處,決定儘速運回銅像,並進行全縣民調,民調結果改在重光設置媽祖文化園區。
109年6月,議會通過在不超過原計畫總預算下,運用剩餘的預算額度2.5億,分2年編列執行組立媽祖地標,並整理周遭環境整體景觀;2.5億是在原計畫預算範圍內,且分2年各編列1億及1.5億,約佔縣府年度歲出總預算1%,既不會造成財政影響,又可創造觀光效益。
賴峰偉進一步說明,縣府設置媽祖文化園區,是澎湖歷史地位與文化內涵的呈現;銅像可整合周邊老街鬧區、篤行十村、觀音亭園區、金龜頭礮臺園區等景點,並延伸至重光里,成為遊客造訪澎湖必到景點,有效帶動旅遊產業經濟。
針對賴峰偉的質疑,陳光復19日也發新聞稿說明,當年是因為募款未到位、中央無經費補助,且前政府規避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多數民意並不支持大倉媽祖像計畫,因此他在104年縣長任內,才會做成停建的決定。
陳光復表示,事到如今,媽祖像遷至重光,業已興建完成;他的立場是,前前後後耗費了那麼大筆資金,媽祖銅像已矗立在重光海邊,光復年底若接任縣長,將不會對此案做任何異動,而是要求相關單位仔細評估,如何與澎湖觀光做結合,做好日後維護營運的責任,而非拖垮澎湖縣的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