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酒後吵架車停鐵軌上 駕駛遭公共危險罪送辦

●陳姓男子和女友酒後在車上吵架,陳男一時氣憤,將轎車(圖)開到新北市瑞芳區一坑路平交道內鐵軌後,2人下車離去。警方在附近找到2人,酒測值均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讀者提供)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報導)陳姓男子和女友酒後在車上吵架,陳男一時氣憤將車開到平交道內鐵軌後,2人下車離去;警方在附近找到2人,酒測值均超標,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駕駛陳男函送法辦。

 警方15日凌晨250分接獲通報,指有輛轎車駛入新北市瑞芳區一坑路平交道,且轎車停在2條鐵軌間,經派員前往查看,發現車內無人,為避免發生事故,立即通知拖吊車前來將轎車拖離現場。

 警方隨後在明燈路3段發現1對情侶在路旁吵架,上前了解時,2人身上散發明顯酒味,當場實施酒測後,陳男酒測值每公升0.88毫克,女子則為每公升1.35毫克,經警方調閱平交道監視器,確認駕駛是這對情侶中的陳姓男子。

 員警將2人載往派出所釐清案情,陳男坦承因與女友發生口角,一時氣憤,才將轎車駛入平交道2條鐵軌間,警方待整理完卷證後,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轎車則於凌晨350分拖離平交道,所幸未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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