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逸民報導)雖然縣府車船處處長馬金足「開幹」完後就沉靜下火氣,並迅速收回這段話,但還是被截圖向澎湖時報爆料投訴。
網路上流傳1張罵人價目表,罵「幹」好像會被法官認為是發語詞判無罪,而且不用罰款,但理聯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岡輝分析,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所以單純罵「幹」這個字是否會判無罪,其實必須要看受理的檢察官及法官的法律見解及對事實之調查認定。
查詢過往之實務判決,可以發覺,單純罵「幹」一字,也有被檢察官起訴或被法院判決公然侮辱罪的,端視是否符合「公然」和「侮辱」2要件。
逞一時口舌之快,除了吃上妨害名譽官司,怎麼判賠,還得看法官心情。網友依據法院判例,整理出「罵人價目表」在網上瘋傳,但每件個案法官認定結果不同,越來越多案例讓價目表可能要更新。判例五花八門,提供民眾參考之餘,也提醒想要動怒開罵的人,多加思考,不要「出口成髒」傷了品德及和氣,也傷了荷包。
(圖擷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