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遭裁罰 高雄分署查封車輛後辦理分期

 高雄1名顏姓男子因拒絕酒測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裁罰新臺幣24萬餘元,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顏男為避免扣薪影響工作,同意提供名下車輛查封供擔保辦理分期。

 另外,黃姓男子及蔡姓男子亦因拒絕酒測分別遭裁罰9萬元及18萬元,經高雄分署扣押銀行帳戶後,2人主動聯繫欲辦理分期,高雄分署請其提供名下車輛查封後同意其等分18期繳納完畢。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

(圖:高雄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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