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公告丁香魚禁捕期 保護漁業資源

●丁香魚5月1日至6月1日為禁捕期。(農漁局提供)

 縣府農漁局長胡流宗表示,俗稱「丁香魚」的日本銀帶鯡(Spratelloides gracilis),每年4月底左右洄游至澎湖北海一帶產卵,為保護母魚產卵及幼魚成長,增加丁香魚的資源量,縣府公告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為本縣丁香魚採捕禁漁期,提醒漁民朋友配合辦理,期透過相關保育措施讓資源永續利用。

 農漁局長胡流宗指出,囿於前述規定自民國88年實施迄今,或因氣候變遷、棲地變化等因素,而使產卵期、場有所變動;為利調整最適當禁漁期,冀請學術、產業界提供建議或修正意見予農漁局參考,讓禁漁期的規範更臻完善。

 胡流宗局長強調,水產資源雖具有再生性,但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海洋生物皆須有休養與繁衍期,方能促使物種生生不息。呼籲漁民朋友配合漁業政策,遵守丁香魚禁漁期公告之相關規定,共同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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