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第2輪圓滿完成

 澎湖地方法院為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元旦正式施行,特於623日、24日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並正式啟用全新改造之國民法官法庭,提供溫馨舒適的法庭空間讓國民能安心參與審判。

 本案由庭長李宛玲、法官陳立祥、王偉為與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另選出2名備位國民法官;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偉及檢察官林季瑩擔任公訴人,澎湖地院公設辯護人張寅煥擔任辯護人。另邀請屏東地院院長李淑惠、高雄高分院法官陳君杰及澎檢檢察官吳巡龍共同擔任活動評論員。

 這次到場參加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的民眾有23人,採先篩後抽方式進行,依編號順序分組接受審檢辯的分別詢問,最後由法院從未受「不選任裁定」的候選國民法官中,以電腦隨機抽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被選出的國民法官,可謂過五關斬六將,實屬不易。

 本次案件的起訴事實為被告施某因於家中飲用料理米酒至少1瓶多後,清晨竟仍駕駛重型機車前往工作,於行經交岔路口時,因闖紅燈不慎與騎乘腳踏車的被害人發生撞擊,致被害人出血性休克傷重不治。

 本件爭點在查明被害人就車禍事故有無過失及被告過失程度如何?另被告酒測值極高之發生原因?檢辯雙方各提出有利之證據,用以說服國民法官法庭。

 在審理過程中,每位國民法官都專注聆聽,並對被告、證人提出有關案情的精闢問題,評議過程也積極參與陳述意見,表現令人驚艷。最終判決被告犯酒駕致人於死罪量處有期徒刑59月,與真實案件法院所判有期徒刑5年相去不遠。

 最後由澎湖地院院長李昭彥主持交流座談會。李昭彥首先肯定國民法官及審檢辯優質表現,並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係藉由來自各個領域,擁有不同社會經驗、寶貴人生歷練的國民法官加入,使國民法官法庭具有多元價值,相信更能在案件審理中真實反映出人民的正當法律情感;期待藉由模擬個案累積國民參與審判的經驗,讓明年施行的國民法官制度推行更為順暢。

 另外,國民法官(含備位)及審、檢、辯三方均逐一分享參與心得;3位評論員也分別提供寶貴意見,作為日後施行國民法官操作上之修正參考。

(圖:澎湖地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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