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悶死腦麻女兒將服刑 民團連署陳情盼總統特赦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後右四)與腦麻團體18日在立法院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正視腦麻患者家庭照護困境,並公布了「呈請總統特赦年邁之重度腦性麻痺照顧者陳姓老翁案」連署,盼總統蔡英文發布特赦令,免去執行陳姓老翁入獄的刑罰。(擷自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報導)79歲陳姓老翁不忍腦性麻痺女兒受苦,將女兒悶死,自己尋短獲救。此案日前經三審定讞判刑26月,即將入獄服刑;腦麻團體18日連署陳情,盼總統蔡英文予以特赦,免去執行陳翁入獄的刑罰。

 陳翁照顧患有先天性腦性麻痺的女兒近50年,109年某日晚間,女兒牙齒疼痛,徹夜哀號、呻吟,服藥後仍無效;陳翁不忍女兒活得痛苦,想替她結束苦難一生,因此將女兒悶死後,自己企圖輕生同死,卻被送醫因而獲救。案經法院以「陳男作案當時神智清楚」為由,於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判刑26月,並不得緩刑定讞,需入獄服刑。

 法官於判決書中提及,審理過程中,感受到本案發生的特殊情景,以及老翁、家人背後無法言喻的痛苦與艱辛。判決也指出,法官職司審判,仍應本於職責,嚴守法律規定;老翁所為既然剝奪女兒生存的權利,仍應受到國家刑罰,法官已盡力審酌案件各項情節,在法律所能允許的範圍內,從輕宣告被告最低刑度的刑期。

 另外,法官提醒執行時,應一併注意老翁是否有因高齡或身體狀況不適宜執行的情形;如果老翁不符合監獄行刑法所定拒絕收監的要件,享有赦免裁量權限的總統,也宜考慮發布特赦令,以適當緩合本案徒刑宣告與刑罰執行所生苛酷的情形。

 對此人倫悲劇,國民黨籍立委陳以信與腦麻團體18日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正視腦麻患者家庭照護困境,並公布了「呈請總統特赦年邁之重度腦性麻痺照顧者陳姓老翁案」連署,盼蔡總統發布特赦令,免去執行陳姓老翁入獄的刑罰。

 呈請總統特赦陳姓老翁案的連署,由陳以信的國會助理黃筱智領銜發起,連署進行至今2天,已有10餘個腦麻團體和上千名關心此議題的民眾連署。

 目前已參與連署的國內腦麻團體包括腦性麻痺基金會、磐石社會福利基金會、屏東縣腦性麻痺協會、高雄市腦性麻痺協會、臺南市腦性麻痺協會、嘉義市腦性麻痺協會、臺中市腦性麻痺協會、新竹市腦性麻痺協會、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臺北市腦性麻痺暨重症兒童家長互助協會。

 黃筱智本身是腦麻患者,不畏身體限制,獨立完成大學與碩士學習,畢業後擔任國會助理。她18日出席記者會表示,深刻體會腦麻患者家屬照護的困難,對於陳姓老翁人倫悲劇案件,感到悲從中來;呼籲針對現有政策進行盤點,務必使社會安全網及長照政策能夠照顧到各階層有需要的民眾,避免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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