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布雷系統讓臺灣變地雷島?陸軍:謠言

●圖為M136火山車載布雷系統。(圖取自維基百科,版權屬公有領域)

 (中央社記者黃雅詩報導)我國向美軍購買的「火山布雷系統」(Volcano)遭質疑違反人道考量。陸軍司令部16日指出,部分人士錯誤解讀,傳散「美國強迫採購」、「違反渥太華公約」、「全臺將布滿地雷」等謠言,令敵人竊喜而傷民心士氣,陸軍深表遺憾。陸軍呼籲民眾同仇敵愾,支持國軍建軍備戰,有信心在獲裝新式戰具後,有效提升作戰成功公算,捍衛國家安全。

 陸軍表示,戰時運用「火山布雷系統」,可有效反制共軍兩棲快速登陸,並結合縝密兵、火力,於敵登陸突破口及預想機動路線等,迅速實施「有限、機動及精準」布雷,非廣區域布設、且可有效防敵武力進犯,為因應嚴峻敵情威脅,保障家園財產安全的必要手段。

 陸軍強調,中共近年常態化運用軍機、軍艦,襲擾臺灣周邊海、空域,並多次飛越海峽中線,執行針對性的三棲登陸演訓,武力犯臺能力及意圖均明顯增加。

 陸軍因應「敵情威脅」及「防衛作戰需求」,配合戰術、戰法研發,採購新式智能戰防雷,可大幅提升地面防衛作戰能力;且因系統具備「定時自毀」、「磁感應引爆」、「雷區標示」及「便於辨識與清除」等特性,與埋設地面下傳統地雷不同,可避免軍人及民眾誤觸。

 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表示,就人道考量,火山布雷系統是新一代戰車防禦地雷,設計時已將人道問題列入考量。布雷方式是「地表布設」,肉眼可辨識並具定時自毀功能,另將依我國制定的「殺傷地雷管制條例」對雷區進行標示,便於戰後清除且避免人道與環保衝擊。

 蘇紫雲表示,在法律層面上,我國使用火山布雷系統並未違反國際法,「渥太華公約」在聯合國的正式名稱是「人員殺傷雷公約」(Anti-Personnel Landmines Convention),旨在限制簽約國禁用人員殺傷雷,反戰車、載具地雷不在禁止之列。

 蘇紫雲表示,美國總統拜登20226月發布「禁用人員殺傷雷政策」(Changes to U.S. Anti-Personnel Landmine Policy),不再生產、輸出人員殺傷雷;且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對臺灣的軍售公告明確指出,軍售項目是「火山反戰車布雷系統(Volcano anti-tank mine-laying systems)」,並非人員殺傷雷,因此不會有違反公約的問題。

 蘇紫雲表示,在戰術技術層次,火山布雷系統是在戰時執行灘岸區域阻絕;依照美軍野戰準則指出,其目的在於「擾亂(disrupt)」、「遲滯(delay)」、「誘導(turn)」、 「阻絕(block)」敵軍,打擊目標是敵戰甲車輛,不是人員殺傷性地雷。

 蘇紫雲認為,火山布雷系統極有助提高我國防禦能力,因為臺海「反登陸」為主的作戰場景,更可發揮火山布雷系統「布設面積廣」、「作業時間短」等特性,各作戰區可因應戰場狀況,讓敵軍在水陸介面轉換之際,阻滯敵軍載具登陸,搭配守備與打擊兵力,獲得最大成功勝算。

 蘇紫雲表示,特定假訊息聲稱此軍購「違反渥太華公約」、「全臺灣將被布滿地雷」,恐誤導國際法定義、作戰戰術乃至軍事常識;此種「偷換概念」手法可說是境外敵對勢力結合在地協力者的典型操作,以認知作戰分化我國國民並弱化國防戰備,民眾應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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