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政事務所下鄉為民服務 辦理七美鄉地籍圖重測權狀換發

 (本報訊)澎湖地政事務所為服務地籍圖重測區換發權狀之民眾,訂3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於七美鄉公所受理民眾領狀,前已於110年12月11日至鄉公所辦理換發權狀之民眾及因配合村民反映節省郵資,前由鄉公所代寄之申請換狀者,均由地政事務所於111年3月5日下鄉發狀時發給申請人,請於上開時間攜帶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收據領取新狀。

 土地所有權人如尚未辦理換狀事宜,可於即日起選擇通信申請【申請寄送地址為880澎湖縣馬公市忠孝路7號(澎湖地政事務所服務台收),除檢附通知書、印章、所有權狀正本、最新身分證影本外,尚須檢附回郵現金新臺幣100元並註明其聯絡方式及權狀寄送地址。若權狀遺失,請附所有權人印鑑證明及切結書(以印鑑章用印),並向鄉公所申請代收代寄服務】或於平常上班時間內攜帶通知書、印章、所有權狀正本、最新身分證明文件至地政事務所服務櫃檯辦理。

 若權狀遺失無法交付舊狀,本人請攜帶印章及身分證正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印鑑章至地政事務所服務櫃檯辦理相關換發手續。如有相關疑問可撥電洽06-9272009轉104服務櫃檯洽詢。

 地政事務所表示,本換狀服務因需配合當天航班、船班,如遇天候不佳之狀況或特殊情況致無法前往,地政事務所將提前通知並擇日換發,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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