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崁海域禁漁區 請鄉親共同遵守

烏崁海域禁漁區範圍。(農漁局提供)

 農漁局長胡流宗表示,為保育本縣馬公市烏崁海域生態環境,促使資源永續利用,縣府已經公告修正澎湖縣馬公市烏崁海域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籲請鄉親共同遵守,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被罰。

 胡流宗局長指出,海洋漁業資源榮枯攸關本縣相關產業發展,亦為縣長賴峰偉、議長劉陳昭玲及議會重點關心議題。為了維護烏崁海域生態環境,讓海洋資源能夠永續利用,縣府依行政程序預告,並徵詢鄉親意見後,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公告,修正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並報中央核備。

 有關公告事項如下:禁漁區範圍如附圖所列A點、B點所連成直線與西側最高高潮線相連之範圍內(不含烏崁漁港區域範圍)均屬之。限制事項:

 一、禁止船(筏)進入禁漁區範圍內從事網具類(如焚寄網、扒網、棒受網、鎖管棒受網、刺網)及籠具類作業。

 二、為學術研究、資源調查、教育文化、公共利益或專案許可採捕等目的,經澎湖縣政府核准者,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胡流宗強調,漁業資源與漁民生計,皆是縣府守護之目標;水產資源雖具有再生性,但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海洋生物皆須有休養與繁衍期,才能讓物種生生不息,籲請鄉親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漁業資源保育,以及永續發展利用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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