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結合養生氣功協會辦理租稅講習

服務科長吳佩諠進行地方稅務宣導。(李三祿攝)

 縣府稅務局為擴大服務層面與提昇服務品質,日前配合養生氣功保健協會辦理「稅務講習—租稅教室」活動,由服務科長吳佩諠進行地方稅務宣導,介紹地方稅目內容與節稅方法、繳納稅款多樣管道、稅務局便民服務工作、發票儲存載具手機條碼等。

 針對民眾詢問與屋主簽訂買賣契約已經申報繳納契稅,雙方因故解除契約,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契稅。林宏城局長說,若已辦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移轉,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雙方申請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應予照准。

 若已繳清契稅並完成房屋移轉登記者,應不准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但如該次所有權移轉因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當然、視為自始無效,地政機關依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或調解筆錄辦理回復所有權登記予原所有權人,應准予退還原繳納契稅。

 林宏城局長進一步說明,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移轉,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如經查明未實質移轉房屋產權,應予照准;若已實質移轉房屋產權,應不准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但如該次移轉因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當然、視為自始無效,檢附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或調解筆錄,供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後,退還原繳納契稅。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相關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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