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婚怕異樣眼光 變造配偶欄獲免刑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報導)新竹縣1名黃姓男子擔心公司會對他的同性婚姻有異樣眼光,將身分證配偶欄變造為女性名字,遭察覺送辦;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姓男子犯案動機非為己身圖利,諭知免刑。

 根據判決書,黃姓男子因不想他人知道配偶真實身分,以電腦列印製作等方式,將身分證背面配偶欄偽造成鍾姓女子,交由公司建檔後被發現送辦。

 黃姓男子偵訊時坦承,去年2月請婚假,公司5月要求提供身分證建檔,但擔心同婚在公司內會有輿論壓力,才會修改變造舊的婚前身分證。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犯行雖非極其輕微,但黃姓男子的配偶是誰對公司管理員工重要性不大,且黃姓男子也與遭偽造配偶名字的鍾姓女子達成和解。

 判決書指出,同婚雖已合法化,但社會風氣仍使不少同婚者無法像異性婚姻者一般公開戀情;而刑罰目的在矯正行為人的惡性,行使「變造特種文書」本質上無必然發動國家刑罰權的必要,且黃姓男子犯案動機非為己身圖謀利益,諭知免刑。

(示意圖,擷自Pixabay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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