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取消醫院探病快篩 3類人仍須陰性證明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沈佩瑤報導)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8日宣布,10日起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篩檢措施,原則無須出示當天快篩陰性證明,但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及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須提供。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王必勝8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經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及衡酌民眾探病需求與醫院防疫安全,1210日起,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天採檢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王必勝說,但「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自主防疫期間」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上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王必勝提醒,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

 王必勝說,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進入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等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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