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儘速完成線上營運報表以免受罰

 (記者李三祿報導)縣府旅遊處表示,本縣旅宿業成長迅速,截至11112月底為止,合法登記旅館為55家,民宿為1,143家;為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請業者依規定如期填寫營運報表,以利旅宿業統計及管理。

 又表示,凡1111231日前領取合法旅宿業登記者,請於112131日前至「臺灣旅宿網」完成111年下半年(7月至12月)營運報表(網址:https://taiwanstay.net.tw/)「業者填報」登入,左側「營運報表」填寫相關資料。

 旅遊處提醒旅宿業者注意,依民宿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民宿經營者應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完成填報;如違反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視情節輕重,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請各業者儘速完成111年下半年之營運報表,以免受罰。

 此外,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1條已於11096日修正發布,請業者每月將總出租客房數、客房住用數、客房住用率、住宿人數、營業收入等統計資料於次月20日前完成營運月報表。另業者應將營業支出、裝修及設備支出及固定資產變動,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陳報地方主管機關,請業者定期至「營運半年報表」處填報。

 旅遊處指出,為方便有關單位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並適時輔導,經查本縣大部分旅宿業者皆主動依規填報營運報表,惟仍有少數業者逾期不填報、或經多次催促始完成填報,呼籲旅宿業者務必依規定期限,如實填報營運報表,以免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被罰,若有問題請逕洽縣府旅遊處,電話06-926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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