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載嬰兒騎車還看手機 易生危險又違規

●爸爸騎士胸前綁著襁褓中的嬰兒,單手騎乘機車還滑手機,令人捏把冷汗。(民眾提供)

 (記者許逸民報導)20日晚間澎湖海上花火節開幕,也宣告澎湖進入旅遊旺季,澎湖居民則擔心路上「三寶」變多了;尤其「移動式神主牌」出沒,開車或騎機車都要特別小心,以免發生憾事。警方也呼籲,騎乘機車千萬不要手持使用手機等,除易生危險外,也屬違規,而且民眾可檢舉開罰。

 有民眾提供,24日上午9時許,行經203號縣道中屯段時,發現2輛租賃機車慢速在車道上由馬公往白沙方向行駛,前方是爸爸前背小孩單手騎乘機車,後方則是媽媽載著約4歲左右的小女兒跟隨,看起來就很危險;尤其當時橋上風勢強大,稍一不慎隨時都會被風吹倒自摔,造成憾事。

 發現者說,原本以為爸爸騎士單手騎車,是因為1手抱著前方襁褓中的嬰兒;沒想到超車後才發現,原來是右手在滑手機,雖然嬰兒是有固定在身上,但仍讓人捏把冷汗。雖然可能生活甘苦不得不,但這樣騎乘機車真的會險象環生,尤其還邊滑手機。

 縣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接獲照片後表示,依道交條例第31-1條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次依該條例第7-1條規定,上揭違規行為屬所列舉之民眾得檢舉事項。

 另按道交條例第88條規定,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機車前踏板則不得載人;另胸前背掛嬰兒騎車方式,依道交條例第31條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隊長陳耀宗指出,本案所指確屬交通違規行為且易生往來危險,將責請各單位遇案加強攔檢取締,以維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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