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正名、杜絕美容強迫推銷 衛福部4新制7月上路

●衛福部公布71日起將實施的4項重大政策,包括蜂蜜加糖加料須標示。(擷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報導)衛生福利部28日公布71日起將實施的4項重大政策、惠民措施,包括蜂蜜加糖加料須標示、杜絕美容產品強迫推銷的契約規範、長照機構住民補助調增、健保部分負擔調整等。

 衛福部28日公布7月將實施攸關民眾權益的4項重大政策或措施,為蜂蜜正名的「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71日施行,重點包括100%純蜂蜜產品才可標示為「蜂蜜」、「100%蜂蜜」或「純蜂蜜」;含量不到60%者須標示蜂蜜口味或風味;1滴蜂蜜都沒加的糖漿禁標蜂蜜,都要如實標示。

 近年來SPA等美容產品屢傳強迫推銷等消費糾紛,「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71日起生效,明訂業者應清楚揭露與應詢問的事項等。

 為減輕中、重度失能家庭負擔,自今年7月起,住宿長照機構補助將從新臺幣6萬元調增為12萬元,取消排富條款,但須評估長照等級或符合身障資格,估6.8萬人受惠、經費約77億元。

 健保門診藥品、急診應自行負擔費用調漲,門診一般藥品藥費部分負擔,基層診所、地區醫院維持100元以下免收,其餘收20%,上限200元;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其餘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箋部分負擔,基層診所3次調劑免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慢箋首次調劑比照一般箋,第2次以後免收。

 急診部分負擔,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變150元,區域醫院調整為400元,醫學中心調整為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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